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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上写你名,房子就是你一人的吗?

来源:快租网    时间:2022-01-07 17:44    浏览量:4270 分享

案情回顾:

李某家有个已婚的弟弟,母亲以老家房子可能拆迁为由,让李某把准备在成都买房的首付款拿回家修房。经不住父母的游说,李某把10万元寄回家用来修房,父母大概出了5万左右,房产证写李某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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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年房子是父母居住,父母说如果将来拆迁,只分一半给李某。李某认为房产证是自己的名字,这房子是自己一人占有,如果拆迁,所有拆迁款应该全部归自己所有。

李某父母则表示,虽然房产证只写了李某一人的名字,但在修房过程中老两口也出资5万元,这他们也有份,因此有权处理拆迁款。请问李某可以在还父母5万元的情况下,得到房子的全部份额吗?


在上述案例中,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,如果说李某父母和李某没有对房屋所有权份额进行其他约定,那么房屋拆迁赔偿应当由李某享有。

而5万元是否需要归还,关键在于这5万元是赠与还是借贷,如果说明确为借贷则需要归还,而为赠与则可不归还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,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
由此可见,如果房屋被拆迁,拆迁补偿款应该由不动产权所有人享有,当然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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